龙岩新罗区原环保局长获刑8年 受贿150多万
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侦查、龙岩起诉,新罗新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区原环保局原局长林文勇受贿、环保获刑贿多玩忽职守犯罪一案,局长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年受以受贿罪、龙岩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数罪并罚,新罗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八年两个月,区原并处罚金70万元。环保获刑贿多
2000年至2015年间,局长被告人林文勇在先后担任新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年受新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龙岩利用职务便利,新罗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4.83万元,区原其中向他人索取贿赂118万元。庭审过程中,林文勇的律师辩称,林文勇在担任环保局局长期间向林某等人借款118万元,有借条为证,应当认定为借贷关系,不应定罪。
法庭审理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林文勇向其监管对象借款,平时关系一般,并无特殊经济往来,且出借方均有开办公司企业或有利益请求,处于被监管或利益请求方地位,他们之间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当认定为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另外,林文勇在担任环保局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最终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玩忽职守罪。
本文地址:https://news.enzhu.cn/html/28c12299849.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