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10瓶过期橄榄油 一商家被处罚7909元

知识 2025-05-07 12:47:25 96783

   本报讯(记者 李刚业 通讯员 王岩 费红艳) 近日,卖瓶我市一消费者在某商场购买了10瓶橄榄油,过期橄榄回到家后才发现橄榄油已经过期。油商元于是家被,该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处罚最终,卖瓶商家赔偿了申诉方现金7909元。过期橄榄
   当日,油商元在石臼工商所,家被执法人员接消费者申诉,处罚该消费者称,卖瓶他在某商场购买的过期橄榄10瓶橄榄油,都已经过期,油商元该商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家被他想通过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处罚合法权益。东港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经检查,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特级初榨橄榄油共50瓶,其中卖给消费者的10瓶已经过期,而其它40瓶匀在有效期之内。经确认该商品已过期,至案发当事人已经以零售价90.9元每瓶的价格售出10瓶,货值金额共909元。
   由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针对消费者的诉求,要求被申诉方支付赔偿金,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被申诉方赔偿申诉方现金共计人民币7909元,消费者非常满意,据此不再承担或追究其相关责任。在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看清生产日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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