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警公布第九批终生禁驾者名单 今年已有40人
12月5日,日照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9月6日至11月22日期间被禁驾的11人名单,这是日照交警部门公布的第九批终生禁驾人员。2015年以来,交警禁驾日照已公布59名终生禁驾人员,今年以来公布40人。公布
据了解,第批单今公布的1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是被禁驾的主因,人数达7人,另外4人涉嫌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在这次公布的终生者名名单中,全部为男性,年已年龄最大的有人55岁,最小的日照26岁。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公布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日照市终生禁驾人员
(2016年9月6日至11月22日)
典型案例一:醉酒加逃逸,终获交通肇事罪
2016年2月5日20时25分许,杜某醉酒后驾驶鲁LMS036号牌微型轿车由东向西至莒县文心路莒县二中以东路段处,年已与一行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有人案发后,日照杜某驾车逃逸至文心广场十字路口以东处被巡逻民警抓获。
经调查,杜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套牌还逃逸,终难逃法网恢恢
2014年12月23日21时许,王某驾驶鲁L25499号牌(套牌)小型轿车沿S335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莒县浮来山镇前菜园村路段处,与一辆顺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当场死亡。案发后,王某弃车逃逸。
经调查,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套牌机动车发生致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大众网(记者 郑云歌)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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