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意见》(日人社发〔2016〕14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市公示年公示期自8月31日至9月4日。度第点医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批新可向日照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查科反映,增定监督电话:0633-8866195。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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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意见》(日人社发〔2016〕14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31日至9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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