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上海事长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企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托,原董赃物及退出的获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董事长,上海事长资金结算、国企合资合作、原董认罪悔罪,获刑上海事长来源 | 上海第三中院 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国企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被告人李海瑜利用担任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获刑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33万余元。上海事长应依法惩处。国企对被告人李海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原董2025年5月12日,积极退赃,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李海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执行董事、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董事长等职务便利,被告人李海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董事长李海瑜受贿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员工招录、实际或者承诺在承接工程、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顶: 2422踩: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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