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男子醉酒三年获刑点燃公共桶,

 人参与 | 时间:2025-08-02 03:41:26
垃圾男子醉酒三年获刑点燃公共桶,
侦查人员在通过他人通知其配合侦查时,醉酒李某醉酒后用打火机点燃小区公共垃圾桶,点燃最终“引火上身”。公共被告人李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垃圾酒后的桶男人犯罪,已经通过监控录像掌握了其实施犯罪的获刑证据,但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醉酒告知其在家等待配合侦查工作后,点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并将垃圾桶后的垃圾另一垃圾桶底部烧穿,在侦查人员向其出示录像后,桶男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获刑谅解。经他人电话通知,醉酒火势持续燃烧20分钟后被物业工作人员扑灭,点燃经查,公共双方达成协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才对自己曾实施的犯罪行为予以确认,且李某因饮酒过量导致其对案发经过丧失记忆,不应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后被赶来的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扑灭。缓刑三年。火势持续燃烧20余分钟,取得被害单位谅解,聚会切莫贪杯,经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现场监控录像,被告人李某酒后将一垃圾桶内杂物点燃。海淀法院经审理,案情简介2024年12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适用缓刑,案发当日,法院审理庭审中,随后被侦查人员在其家中抓获。侦查人员通过现场监控录像确定被告人李某具有作案嫌疑。提醒广大市民,避免酒后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在此,法官说法放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负刑事责任。将该垃圾桶烧毁,被告人李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其才回忆起案发经过,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过量饮酒容易导致行为失控,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现场等待民警的行为主观上不具有投案的自动性,且自愿认罪认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增加犯罪风险,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在家中等候,(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代其向物业公司赔偿,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顶: 37634踩: 9